市场合同管理科 26986681
承担依法规范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查处市场经营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指导处理网络商品交易消费纠纷投诉举报和消费维权,定期发布网购消费警示,组织指导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违法案件;建立和管理全市经营性网站主体数据库;协调建立跨地域、跨部门网络市场监管合作机制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