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在学校网站上发布信息由网络信息员采编、上传,网络审核员审核。
11、学校的Internet服务主要用于与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用户应自觉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12、学校网络设备为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任何学校网络设备带出学校,确有需要的,须经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13、为了确保教育网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教育网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信息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14、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15、学校网络管理人员应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参加网络安全、管理培训,努力提高管理技术、能力。
16、本规定自二00九年五月一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