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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残疾人安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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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残疾人安置服务
更新时间:2023-05-31 16:17 免费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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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安置服务

政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488号)、《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残联〔2009216号)、《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残疾人就业安置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一项社会义务,同时也是受到国家政策优惠鼓励的企业行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根据《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须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应缴残保金=(上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1.5%-在职残疾职工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服务内容:

根据企业需要招聘安置残疾人对口就业

与企业签订合同,提供残疾人用工后续服务

协调企业与残疾人用工出现的问题

协助企业办理残疾人用工年审

为企业规划残疾人就业方案

其他服务

市场痛点

 

 

残障人士招聘渠道、岗位设置难;

企业没安置残疾人,需要交纳大量的残保金;

残疾人的在职管理困难,管理成本高;

残疾人与同事相处时,大多同事未受过专业训练,会有无心之失;

企业对残疾人就业政策不清晰,申报减免流程复杂;

 

交了残保金=没完成国家交代的任务


安置残疾人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残保金不是税,而是一笔惩罚性费用;
要求党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动员全社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
鼓励爱心安置残障人士就业,让更多残障人士融入社会;